负责研究生培养教育规划和制度的制定;负责学科建设与评估;负责研究生招生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培养与管理、考核与评优、就业等相关工作;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;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、答辩等工作;负责研究生档案和学籍管理;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工作;负责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;负责工学院科教融合管理等工作。
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学院科教融合办公室挂靠在教育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