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研究所统一负责对研究所直接投资的全资、控股、参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,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;负责对外投资公司监管;负责公司运营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管理;负责为研究所提供各项专业化服务等。
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